日期:2016-01-12
关于开展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建人教〔2012〕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考核认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条件
申请参加专业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的监理从业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63周岁以下;
(二)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或在1997年以前(含1997年)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
(三)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专科学历满7年,本科学历满5年;
(四)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满2年;
(五)未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六)在监理公司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一般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二、申报材料
申报省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河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河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各两份。
(二)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监理员岗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三)与聘用的监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聘用监理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考核时间及要求
(一)各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请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25日之间将申报材料报送综合办公室zzjy_zhb@163.com
(二)教育培训工作由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由省建设监理协会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冯珂
联系电话:0371-53381157 18538203128